5月1日,美国发布了一项总统行政命令,以国家安全的名义,要求禁止敌对国家为大型电力系统设备提供开发,进口,转让,安装和设备服务。这项总统令可能会对中国在美国促进光伏和特高压项目产生影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总统令的设计范围不仅涉及光伏组件和电池,还可能涉及各种光伏和特高压产品。
以下是总统令的全文:
行政命令
美国行政命令,关于保护大容量电力系统
基础设施和技术
发行日期:2020年5月1日
根据美国宪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50 USC1701等)(IEEPA),《国家紧急法》(50 USC1601等)(NEA)和美国法规授权总统
我,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唐纳德·J·特朗普,发现外国敌人越来越多地在制造和利用大型美国电力系统的弱点。权力和生活方式,企图对美国及其人民实施恶意行为(包括对我们的大型电力系统的恶意攻击)的外国对手,将对我们的经济,人类健康和安全构成重大风险,并使美国能够捍卫其生命力。盟友减少的能力。
此外,我发现在美国,由外国交易对手拥有,控制或治理或指导的人员设计,开发,制造或提供的大容量电力系统电气设备的无限制使用或使用会增加由此产生的漏洞,并且是对手的使用。风险可能会对中国的电力系统造成灾难性的影响。
因此,我相信不受限制的国外电力系统设备组件供应将对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经济以及美国境外的全部或大部分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经济构成不同寻常的威胁。在单独购买的情况下和在购买类别的情况下,都存在这种威胁。尽管保持大型电力系统设备的开放投资环境对美国的整体增长和繁荣非常重要,但这种开放性必须与保护我们的国家免受重大国家安全威胁的需求相平衡。为了应对这种威胁,需要采取其他措施来保护美国使用的大容量电力系统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根据这些调查的结果,我特此宣布美国大容量电力系统的威胁,并进入紧急状态。
因此,我有以下命令:
1.禁止和执行
(A)禁止采取以下行动:与能源部长(部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国防部,国防部,国土安全部部长和国防部长协调后,与国防部长协商。情报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机构)(视情况而定)经协商,决定从该命令发出之日起,任何人或任何团体均应购买,进口,转让或安装任何大容量电力系统。美国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交易)。该交易涉及任何外国或其国民。任何股权财产(包括通过提供设备获得的合同股权),
(I)交易涉及由外国交易对手拥有,控制或支配或指挥的人设计,开发,制造或提供的大容量电力系统电气设备;和交易
(A)在美国,大容量电力系统在设计,完整性,制造,生产,分销,安装,操作或维护中有不当损坏或破坏的风险;
(B)对美国关键基础设施或美国经济的安全性或弹性造成灾难性影响的不合理风险;要么
(C)否则,它将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或美国人民的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B)运输部长可酌情咨询或协商缓解本命令第1(a)节中提到的问题的措施。这些措施可以用作部长批准交易或交易类型的先决条件,否则将被命令禁止。
(C)除非提供了根据本命令发布的法规,规则,命令,指示或许可,并且在此日期之前已签订任何合同或授予任何许可命令,否则本节(a)的禁止适用协议或许可。
(D)部长可酌情与其他机构的负责人协商,以制定和发布标准,以确认大容量电力系统电力设备市场中的特定设备和特定供应商有资格进行未来交易;并发布资格预审的设备和供应商清单。本条的规定并不限制交通运输部禁止或以其他方式规范本条所涉及的资格预审设备或供应商的任何交易。
二,代理
(A)特此授权运输部采取此类行动,包括指示本命令第1条禁止的未决交易和未来交易的时间和方式,并使用适当的规则和条例将IEEPA的所有其他必要资金用于总统有权执行命令。所有机构的负责人,包括田纳西河谷管理局的董事会,均应在其权限范围内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根据适用法律执行该命令。
(B)根据命令发布的规则和法规,除其他外,可以确定特定的国家或个人为命令的目标;被拥有,控制或受其管辖权或指示管辖的外国反对者被确定为目标个人的命令的对象;根据订单规定,确定需要对大型电力系统电力设备交易进行特殊审查的特定设备或国家/地区;建立程序以允许订单禁止交易;并确定第一个问题相关因素的协商机制和缓解机制(就与a段有关的问题达成一致)。自发布命令之日起150天内,国防部长应与国防部长,国土安全部部长,国家情报局局长以及其他机构负责人协商,以宣布这些规则或条例。通过执行命令授予国防部长的权力。
(C)部长可根据适用法律重新授权部长根据本条在能源部内授予的任何权力。
(D)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国防部长应与国防部长,内政部长,国土安全部部长,国家情报局局长,董事会和负责人协商。田纳西河谷管理局。国防部长认为适当的其他机构:
(I)识别由外国反对者拥有,控制或管理或指示的人,以设计,开发,制造或提供散装产品,这些散装产品可能有不当破坏或颠覆设计,完整性,制造,生产,分销,安装,美国电气系统电气设备的运行或大容量电力系统的维护将对美国关键基础设施或美国经济的安全性或弹性造成灾难性影响,或对美国构成无法接受的安全性美国国家或美国人民的安全保障风险;和
(ii)考虑到大容量电力系统的整体风险,就如何尽快识别,隔离,监视或更换此类设备提出建议。
3.与国家安全有关的联邦能源基础设施采购政策的实施者
(A)与国家安全有关的联邦能源基础设施采购政策工作组现已成立。它将通过协调联邦政府对能源基础设施的采购,共享风险信息和风险管理实践来保护国家免受国家安全威胁,从而为此类采购提供信息。工作队由秘书或秘书的指定成员主持。
(B)除特别工作组主席外,特别工作组的成员还应包括下列机构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I)国防部长;
ii内政部长;
(三)商务部长;
iv国土安全部部长;
v国家情报局局长;
(六)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
(七)主席与国防部长和内政部长协商后指定的任何其他机构的负责人。
(C)工作人员应:
(I)遵守法律,并为每个机构制定一套建议的能源基础设施采购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在整个联邦政府中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因素,并将此类建议提交给联邦采购监管委员会(FAR委员会);
i评估将国家安全考虑纳入能源安全和网络安全决策的方法和标准;
(i i i)在制定本节(c)(i)至(ii)小节中所述的建议和评估时,请咨询电力小组委员会和石油与天然气小组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和
(iv)进行任何其他研究,提出任何其他建议,并根据秘书的指示将这些研究和建议适当地提交给董事长。
(D)能源部应在遵守适用法律的范围内向工作队提供行政支持和资金。
(E)工作队应按主席的要求开会。除非主席延长会议时间,否则工作组应完成主席在(c)节中设定的目标并完成在(f)节中的报告。终止会议。
(F)工作队应通过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席兼主任向主席提交:
(I)自订单之日起一年内提交报告;
ii。如果工作队仍然存在,则此后至少每年提交一次报告; (iii)董事长指示的其他适当报告。
(G)在根据本节(f)小节提交的报告中,工作队应总结本节(c)小节中描述的进展,发现和建议。
(H)由于可以通过配电系统发起对大容量电力系统的攻击,因此工作队应在符合法律和国家安全的范围内与配电系统行业团队联系。在收到根据本节(c)(i)提出的建议后的180天内,FAR委员会应考虑对联邦采购条例适用条款的修正,以根据本节(c)实施(i)。在本节中征求公众意见。
4.定义
对于此订单,以下定义适用:
(A)“大容量电力系统”是指(i)操作互连的电力传输网络(或其任何部分)所需的设施和控制系统; (ii)维持输电可靠性所需的发电设施。为了该命令的目的,此定义包括额定电压为69,000伏(69 kV)或更高的传输线,但不包括本地配电设施。
(B)“大容量电力系统电气设备”是指用于大容量电力系统变电站,控制室或发电厂的设备,包括电感器,电容器,变电站变压器,电流耦合电容器,大型发电机,备用发电机,变电站电压调节器,并联电容器设备,自动重合闸,变压器,耦合容量电压互感器,保护继电器,计量设备,高压断路器,发电机,工业控制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上面列表中未包括的项目以及比大容量电源系统具有更广泛应用的项目不按此顺序包括。
(C)术语“实体”是指合伙,协会,信托,合资企业,公司,集团,子集团或其他组织。
(D)“外国敌人”一词是指从事长期或严重行为严重危害美国或其盟国或民族安全的外国国有或外国非国有企业的美国人。
(E)术语“个人”是指个人或实体。
(F)“采购”一词是指联邦政府使用合同资金购买供联邦政府使用的物资或服务,包括安装服务,无论该物资或服务是否已经存在或必须创建,开发。 ,演示和评估。
(G)“美国人”一词是指任何美国公民,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根据美国法律或美国境内任何司法管辖区(包括外国分支机构)成立的实体,或美国境内的任何人。
5.提交国会的定期和最后报告
特此根据《美国国家环境局法》(第50卷,美国法典第1641(c)节,第401(c)节和《国际环境保护局法》(美国,第204(c)节)50,第1703节授权(c)该命令宣布的紧急状态定期向国会提交最终报告。
6.一般规定
(A)此命令不得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一)依法授予行政部门,机关或者其负责人的权力; (i)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在预算,行政或立法咨询方面的职能。
(B)该命令的执行应遵守适用法律并受赠款限制。
(C)该命令是无意的,不会产生任何实质性或程序性权利或利益。人们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