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侧的合同用电集中转移是年度集中转移的重要组成部分。顾名思义,主要参与者只能是电力方面的批发用户和电力销售公司。从交易的原始设计的角度来看,它主要用于“削减”和“补充”在每年的双边和集中交易中产生的电力过剩或不足(通常称为“角落过剩”)。无论增持还是增持,该交易的目的都是着眼于“合规性和有效性,优化成本,避免评估”,以制定转让交易的策略
让我们首先回顾一下三轮交易:
交易数据分析
一年一度的风水时期,共进行了三轮集中转移交易,涉及合同电力转移共15个月。转让方总需求量为28111.95 MWh,受让方总需求量为400 MWh,交易量为400 MWh,交易价为169.15元/ MWh,合同期为十月。
在三轮为期15个月的交易中,每个月平均只有2个转让方参与,占电力侧批发交易主体的不到2%;在整个15个月的高水期交易中,只有一名受让人参加了10月的交易。该交易占电力批发交易主体的近1%。有趣的是,在10月的第一轮和第二轮交易中,19.475兆瓦时的电价标价为253.72元/兆瓦时,集中在2020年的所有汛期。交易非常特殊。从功耗的角度来看,仅为19.475 MWh。估计应该是经过精确计算后的偏差功率,或者超出批零功率关系的验证范围,或者是偏差范围内的过度签约。 253.72元/兆瓦时的价格基本上可以理解为年度平均价格的收支平衡点,但这个挂牌价有点像今年所有高水位交易中的“江太公捕捞”,但在第三年是在一轮集中转移交易中,这种“鱼”并没有继续钓鱼。
与集中到年度集中和丰富的水期的发电侧主体相比,年度集中转移卖方(转让方)参与方数目的显着减少是卖方的重要特征。反映出在年度双边磋商或集中度过程中,用电方基本上严格按照雨季的零售用电合同进行批发采购,而在雨季不再增加用电量来发电结构更好,而批发用户完全没有“批零检查”的压力,也无需参与转移。
转让方(卖方)的另一个特征是参与的需求相对较大,达到28111.95 MWh,每轮平均需求为9370.65 MWh,每个家庭的平均需求为4685.325 MWh。从个人需求的角度来看,需求很大。从这些需求的原因出发,存在三种分析可能性。一种是超出年度交易期间结构优化所引起的偏差之外的多余购买功率。此电源必须出售。购买的电量在偏差评估政策的范围内。这种电量是可以出售或不出售的一种。第三是由于政策解释和操作错误而购买的电量。这也是必须出售的电量。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况属于批发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点。如果受让人无法找到电源,则它将在安全检查期间面临合规性验证,然后将其转移到合同拍卖环节,这最终将影响电力方面的收益。
受让人(购买者)的特征更加独特。 10月只有一家公司需求400兆瓦时,交易价为169.15元/兆瓦时。
极低的中转需求充分表明,在年度双边和集中化流程的取水期间,用电方会充分利用电力,从而获得最低的价格。十月份的400 MWh需求值得一试。根据交易规则,即使10月份的批发合同不够,也不会影响合规性验证,还可以为10月份留出足够的偏差缓冲以缓解未使用的皮带。减少或减少馆藏的压力;此外,根据最新的月度交易规则,预计旺季的月度交易价格很可能是该政策规定的底价,因此受让方无需锁定10月份的合同电价。提前。 ;当然,友谊有可能会帮到您,也就是说,家用电器的主体将接管另一个同侧的主体,从而避免同侧的主体通过合规性验证,但即使通过双边转让完成了友好方,也应该更多。合理。
风水时期的集中输水交易的内容和过程与年度集中输水交易的内容和过程相同。基本上,通过转让交易并没有实现转让人的需求,交易数据不仅反映了结果,还反映了主要用户。全面参与政策规则的解释,交易策略的制定,全面的精算和风险管理以及控制整个参与当前中长期电力交易过程的过程!